服務內容 |
1、申請 申請人向市行政服務中心環境保護局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3、審查 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作出審查結論;決定人員在所有審查環節完成后作出審查決定。 4、領取結果 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務中心環境保護局窗口自取或通過郵寄方式領取結果。 |
服務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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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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